项目名称 | 当涂县同创产业园项目桩基检测采购(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MASZZJY-3-F-2022-0971 | ||
标段名称 | 当涂县同创产业园项目桩基检测采购(第二次) | ||
标段编号 | MASZZJY-3-F-2022-0971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金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当涂经济开发区 | ||
联系人及电话 | 龚建勇 0555-67587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正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当涂县姑孰镇东誉城中央湖景区2栋1713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斌 1565551518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11-24 08:30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 | 354470.00 | ||
项目负责人 | 王竹芳(高级工程师,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专业) | ||
证书编号:934003307 | |||
合同履行期限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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