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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河畔和园安置房桩基检测项目

· 2022-09-03

阳光河畔和园安置房桩基检测项目中标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阳光河畔和园安置房桩基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1910-013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1010

开标日期:20191017830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建筑大学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856

中标金额:柒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7496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阳光河畔和园安置房桩基检测项目具体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忠元,陶丽,王栋,杨国兵,张家进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谯区政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陈林燕

联系方式:0550-3117108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花园东路10864

项目负责人:许文 联系电话:18609603377

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执行2018-2019年度代理服务费报价标准,前期专家论证费用、开标现场专家评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收费金额(含专家评委费):12295元(含专家费用 3300.00元 )

公告期限:20191018日至20191021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滁州市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南谯区政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550-3117108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0-301956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滁州市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 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1018

附件:

1、评标结果公告

2、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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