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工艺装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SH07-FW95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工艺装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已由中国石油股份公司 以 《关于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第一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4]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服务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外购乙烯作为原料,以生产高端新材料为目标,建设20万吨/年溶液法FDPE、2*2.5万吨/年乙丙橡胶、2×1000Nm3/h电解水制氢、10万吨/年POE、10万吨/年1-己烯/1-辛烯等装置,以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厂外工程等。
2.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具体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POE装置、FDPE装置(溶液法辛烯共聚)、1-己烯/1-辛烯装置、乙丙橡胶装置、橡胶仓库、电解水制氢装置及业主委托的其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内容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设计文件规定的检测内容等专项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设备, 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建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室内环境检测、建筑门窗及节能检测。具体检测内容及工作量以设计文件要求和标准规范要求为准。检测完成后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检测中间报告、检测报告;整理竣工资料并归档;按发包人管理要求,配合开展各类管理工作。具体检测项目以业主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2.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标段 | 主项名称 | 主项号 | 估算合同金额(控制价) 含6%增值税 | 备注 |
一标段 | POE装置 | 3100 | 474.8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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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PE装置(溶液法辛烯共聚) | 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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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己烯/1-辛烯装置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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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丙橡胶装置 | 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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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仓库 | 5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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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水制氢装置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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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3.2.1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许可的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检测(含桩基,但强夯除外)、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室内环境检测、建筑门窗及节能检测、建筑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注:1、实行新证的应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道路工程等工程检测专项资质或综合资质;
2、由于各省和证书描述可能与上述不一致,具体以涵盖相应的检测项目为准。
3.2.2持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如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发文取消资质认定证书的,附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文件后,可不需要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要求质量检测项目业绩的合同金额≥100万元 ,检测内容至少涵盖建筑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4项内容。
业绩证明资料:至少包含合同的扫描件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和相对应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检测内容的,需由建设方出具检测内容的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5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提供盖有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6至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3.5.1—3.5.4项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登录网站查询复核;3.5.5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3.5.6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3.6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3.6.1项目经理 (项目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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