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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枢纽空铁一体主体工程综合交通中心一期(基坑围护及土石方工程)项目桩基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 2024-07-03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枢纽空铁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波枢纽空铁一体主体工程综合交通中心一期(基坑围护及土石方工程)项目桩基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国内法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1、项目名称:宁波枢纽空铁一体主体工程综合交通中心一期(基坑围护及土石方工程)项目桩基检测服务

2、招标内容:本项目投资估算13373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800000万元,建设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90亩,拟新建建筑总面积约6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交通中心工程(包括:枢纽各交通方式换乘功能,机场航站楼值机及衔接功能,高铁站房连通大厅及衔接功能,轨道交通衔接功能),地下停车场及设备用房工程,核心区配套服务用房工程,旅客过夜用房工程,配套业务用房工程,及轨道交通车站土建工程(含东西端部分区间段),并配套完成管线、道路、绿化等室外工程。本工程整体设置一至四层地下室,基坑总面积约17.4万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为宁波枢纽空铁一体主体工程综合交通中心一期(基坑围护及土石方工程)项目桩基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单桩竖向抗压、抗拔静载试验,低应变检测、取芯法检测、检测完后场地恢复等工作内容,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服务工作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通过之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备①或②或③之一资质,①②③资质具体如下:

①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

②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

③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CMA资质认定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法人单位资质认定证书具备CMA计量认证标志。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6、招标文件的发售: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4日09:00至2024年7月10日23: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6.2招标文件费用0.00元,系统使用费报名时,按100元/项目/家次向平台支付,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6.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

7.1、金额:人民币100000元。

7.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7.3、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7月18日14时00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8.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8.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见面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8.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8.5、如初次投标,详见(http://ygcg.nbcqjy.org/home)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13396609883。

9、招标文件发布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jttz.com/)上发布。

10其他说明

10.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3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10.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11、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枢纽空铁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585083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航空路900号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斌娜、刘晓红、毛宇兰

联系电话:0574-87585597

传 真:0574-87127713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监管单位:宁波枢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管办

电话:0574-8958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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