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融合 发 展示范 产业 园区及配套基 础设 施 项 目 (一期)建 设 运 营 一体化- 前横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桥 梁 桩 基、道路 软 基及基坑)
桩 基 检测 及(高架 桥 、 现 状 桥 梁、地下通道) 检测项 目 招 标 公告
1.招 标 条件
本招 标项 目海峡两岸融合 发 展示范 产业 园区及配套基 础设 施 项 目(一期)建 设 运 营 一体化-
前横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桥 梁 桩 基、道路 软 基及基坑) 桩 基 检测 及(高架 桥 、 现 状 桥 梁、地下通道) 检测项 目已批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福州市城 乡 建 总 集 团 有限公 司,建 设资 金来自企 业 自筹及 专项资 金,招 标 人 为 福州市城 乡 总 集 团 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 标 代理 单 位 为 福州城投供 应链 集 团 有限公司。 项 目已具 备 招 标 条件, 现对该项 目的 桩 基 检测 、 桥 梁 检测进 行公开招 标 。
2. 项 目概况
2.1. 项 目名称:海峡两岸融合 发 展示范 产业 园区及配套基 础设 施 项 目(一期) 建 设 运 营 一体化- 前横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桥 梁 桩 基、道路 软 基及基坑) 桩 基 检测 及(高架 桥 、 现 状 桥 梁、地下通道) 检测项 目;
2.2.建 设 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台江区;
2.3.工程建 设规 模: K2+220— k7+570范围内桩基检测(桥梁桩基、道路软基、基坑)及(高架桥、现状桥梁、 地下通道)检测 。
2.4.技 术 服 务费 :本 项 目招 标 控制价(既最高投 标 限价) 7265434 元, 该检测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含人工 费 、施工机械使用 费 、材料 费 、 检测费 、 试 坑开挖、抱箍、 填芯等 桩头处 理、加荷体吊装运 输锚桩 基 焊 接 费 、 设备进 出 场费 (包含 试验桩检 测 需提前 进 出 场 的 费 用)、 转场费 、运 输费 、取土 费 、 检测 作 业 水 电费 、 废 弃物清 运 费 、安全措施 费 、因 检测 工作不 连续 而造成的 窝 工 费 、各 项辅 助 费 用、配合 费 、
风险费 用、保 险 、政策性 调 价、市 场变 化(上 涨 或下浮)、加班 费 、税金、管理 费 、利 润 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 风险 、 责 任和 义务 等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 费 用,施工工 期 较长 ,投 标 人 报 价已充分考 虑 因 检测 工作不 连续 而造成的 窝 工和 检测 次数增 加等因素,中 标 后 单 价不作 调 整。
2.5.招 标 范 围 和内容:( 1) 桩 基 检测 :范 围 包括声波透射法 检测 、高 压 旋 喷桩 钻 芯法 检测 、 试块试验 、 单桩 承 载 力 检测 、复合地基承 载 力 检测 等( 详见 本 项 目《 工程量清 单 》),具体 检测 数量、内容以 监 理 单 位、招 标 人及 设计单 位等确定的数 量 为 准;(2) 桥 梁 检测 :范 围 包括外 观检查 、静力荷 载试验 、 动 力荷 载试验 、 辅 助 费 用、 栏 杆推力 试验 等( 详见 本 项 目《工程量清 单 》),具体 检测 数量、内容以 监 理 单 位、招 标 人及 设计单 位等确定的数量 为 准。
2.6. 计 划开工日期及建 设 周期: 3年 ;
2.7. 检测 周期: ① 桩 基 检测 :自招 标 人 发 出 书 面通知之日起30个日 历 天内提 供K2+220— k7+570范 围 内 桩 基 检测 ( 桥 梁 桩 基、道路 软 基、基坑)的 检测 方案 报 招 标 人 审 批, 根据 现场实时进 度,成 桩 28天后 进场检测 并于7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 桩 基 检测报 告,必要 时 出具 简报 ,且 检测 工作不影响地基基 础 正常施工。 ② 桥 梁 检测 :本 项
目工期 1095天,其中 现场桥 梁和下穿地道 满 足 检测 条件后 应 在 5 天内 进场 开展 检测 , 检测 完成后于 3 天内出具 简报。
3.投 标 人 资 格要求及 审查办 法
3.1. 具有独立法人 资 格,具 备 有效的企 业 法人 营业执 照;
3.2.投 标 人 应 具 备 下列其中一种 资质 :
① 建 设 行政主管部 门 核 发 的有效的建 设 工程 综 合 检测资质 ( 专项检测项 目 范 围 至少包含市政 桥 梁工程 检测 和地基基 础专项 工程 检测 );
② 建 设 行政主管部 门 核 发 的有效的 桥 梁及地下工程 检测资质 (或主体 结 构 工程 现场检测资质 )和地基基 础 工程 检测资质 ;
注:省外 检测 机构必 须 按照《福建省建 设 工程 质 量 检测 管理 实 施 暂 行 办 法》 的 规 定取得相 应备 案 证书 ( 检测 范 围 至少包含市政 桥 梁工程 检测 或城市 桥 梁 检测 和地基基 础专项 工程 检测 );
3.3. 具 备 市 级 及以上市 场监 督管理局核 发 有效的 计 量 认证证书 (CMA 证书 )( 计 量范 围 包含 桥 梁工程 检测 及地基基 础 工程 检测 相关参数);
3.4. 投 标 人 拟 担任本招 标项 目 负责 人 应 具 备 有效的市政 桥 梁工程 检测 或地 基基 础 工程 检测 的 岗 位 证书 ; 项 目 负责 人 应为 独立投 标 人或 联 合体 牵头 人的本 单 位在 岗 人 员 , 须 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拟 委任的 项 目 负责 人参加社保 缴费时 间连续 六个月以上的有效 证 明材料,社保 证 明材料中 项 目 负责 人所属 单 位 应 与 投 标 人一致;(注: 缴费时间连续 六个月及以上是指以在法定媒介 发 布招 标 公告 之日的上二个月 为 始点并往前追溯 连续缴费 累 计 六个月及以上。);
3.5. 外省 检测 机构在 闽 从事 质 量 检测业务 的,必 须 取得福建省建 设厅颁发 上述相 应资 格要求的 资质证书 或 备 案 证书 ;
对 投 标 人其他主要 检测 人 员 要求、以及 资 格 审查 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 内容 见 招 标 文件;
3.7. 投 标 人非 处 于被 责 令停 业 ,投 标资 格被取消, 财产 被接管、 冻结 、破 产 状
态 ;
3.8本 项 目接受 联 合体投 标 ;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 过 2 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 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 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 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 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
3.9.本招 标项 目招 标 人 对 投 标 人的 资 格 审查 采用的方式: 资 格后 审 。
3.10. 中 标 人不得与本 项 目施工 单 位 为 关 联 企 业 ,否 则 ,其投 标 将被否决。具 有投 资 参股关系的关 联 企 业 ,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 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 为 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 统 称关 联 企 业 (但国 务 院国有 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直接 监 管的中央企 业 均不属于本条 规 定的母 公司,其一 级 子公司的二 级 子公司 则 属于关 联 企 业 )。
3.11其他 资 格条件 详见 招 标 文件。
4. 获 取招 标 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至 2024 年 6 月 6 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以北京时间为准 ,余同),到 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 发商务中心2号楼4层) 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 法
5.1.本招 标项 目采用的 评标办 法: 综 合 评 估法
6.投 标 保 证 金的提交
6.1. 投 标 保 证 金提交的 时间 : 在投 截止 时间 之前 ; 6.2. 投 标 保 证 金提交的金 额 :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 6.3. 投 标 保 证 金提交的 账 号:
开 户银 行:中信 银 行福州分行
开 户 名称:福州城投供 应链 集 团 有限公司
帐 号: 8111301012900460305
6.4. 投 标 保 证 金提交的方式: 应 从投 标 人所在地 银 行的投 标 人企 业 基本 账户 以 电汇 或 银 行 转账 的形式, 汇 到招 标 公告中招 标 人指定的投 标 保 证 金 银 行 账户 , 并 应 在 电汇 或 银 行 转账单 上注明 CTGYL- 2024037 ,如因投 标 人 汇 款凭 证 未注明 项 目招 标编 号造成 银 行无法 识别 投 标 保 证 金到 账 情况或 识别错误 的,其 责 任由投 标 人自行承担;
7.投 标 文件的 递 交
7.1. 递 交投 标 文件的截止 时间 : 2024 年 7 月 1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 为 福州城投供 应链 集 团 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 鳌 峰街道 鸡笼 洲路 2 号榕 发 商 务 中心 2 号楼 4层 ) ;
7.2. 在 递 交投 标 文件 时 ,投 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 委托人需持身份 证 原件 、授 权书 原件(或法定代表人 资 格 证 明 书 原件)、 报 名收据(一份 报 名收据 仅 代表 一个投 标 人, 报 名收据系投 标 人参与投 标 的 证 明,否 则 招 标 人不予接收)到 场 核 验 登 记 。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 标 文件 规 定要求的投 标 文 件,招 标 人不予受理。
8. 开 标时间
8.1.采用 资 格后 审 的,招 标 人将于投 标 人提交投 标 文件的截止 时间 、地点的 同一 时间 、地点 进 行开 标 。
9. 发 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 标 公告同 时 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 .com )、福州城投优采在线( https://fuzhouctyc.com/ )、四海易链电子竞价交易 平台 (https://www.sihaiyilian.com/ )发 布。
10. 联 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城 乡 建 总 集 团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 仓 山区 连 江南路 136 号建 总 大厦;
联 系人: 连 工;
电话 : 0591-83411697
招 标 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 应链 集 团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 鸡笼 洲路 2 号榕 发 商 务 中心 2 号楼 4层 ; 联 系人:何工、李工;
电 话 : 1805909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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