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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淮河路(明州路-恒山路)工程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 2024-05-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淮河路(明州路-恒山路)工程,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北仑区,北起明州路,南至恒山路。

2.2招标控制价:679930元。

2.3招标范围:宁波市淮河路(明州路-恒山路)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包括原材料、砼、砂浆试块、钢筋、排水管道、沥青配合比验证、桩基检测等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的第三方检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说明及要求。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每次检测任务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同时具有下列资质和计量认证证书:

(1)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或组成的联合体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③资质:①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②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或建设工程结构检测资质);③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或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

(2)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CMA认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名,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单位。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31日9:00至2024年6月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报名。

4.2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不同投标单位若出现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的情形,以阳光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为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6月11日09时30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见面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5.5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13396609883、18968299314。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1万元。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330弄26号东轩大厦A幢7-8楼

联系人:林姗姗、吴友忠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电话:0574-87291928、13857875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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