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本澄清文件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磋商公告、磋商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文件为准。一.磋商公告第十、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原文: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涵盖涉及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地基基础检测、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修改为: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涵盖涉及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地基基础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二.磋商公告第十二、递交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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