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大桥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扬子江大桥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建设单位为 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 ,本项目招标人为 南通金沙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财政拨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工程 的 试验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一、 招标 项目名称、编号及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 NTGC2024031306(ZB071)
2、 项目名称: 扬子江大桥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3、 合同估算价 :约 270 万元
4、 项目概况: 南通市通州区扬子江大桥工程 北起江海大道,向南上跨通吕运河、规划文河路后,止于通灵桥路, 全长 0.625km ,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km/h ,路基标准断面宽度为 42.1m 。全桥布跨为( 3 × 26+25 ) +122+ ( 25+2 × 26 ) + ( 3 × 26 ) m ,桥梁全长 387.2m 。主桥采用 1 × 122m 简支下承式斜靠拱方案,引桥采用预制组合箱梁。 建安费约 17000 万 元。
二、最高 投标 限价: 报价时只需 填 报投标 折扣值 ,最高 投标 限价 (折扣值) : 50 %,超过最高 投标 限价 (折扣值) 的即为无效标。
工程质量检测费用计费标准 : 按 建设厅《关于核定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01]113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建设工程检测费用列支问题的答复》(苏建价函[2006]91号)、《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参考价格》(通工协〔2016〕第8号)(含相关补充文件)、《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新增部分检测项目检测服务收费参考价格》(通工协(2018)2号文)、《关于调整增补一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通工协(2019)1号文) 、 《关于调整增补一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通工协( 20 22 ) 1号文)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的南通市工程建设协会发布的参考价格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其它缺项可参照《关于放开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的通知》交质公〔2016〕8号文件的取费标准,该文件也没有取费标准的,则可采用市场询价并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作为计费依据。结算按实际发生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进行计算。
不同收费文件对同一检测项目取费标准不同的,按低值计取。
若部分检测内容中标人无检测资质的,由中标人自行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外委项目收费仍需按中标折扣价计算。
三、 招标 内容
1、 招标 内容包括:对本工程进行材料检测见证取样(含建筑材料、建筑工程结构和构件、市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桩基 工程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检测内容等 本工程 所建项目所有检测项目)。(不合格项目的重复检测费由施工单位承担,招标人只支付项目的一 次检测费)。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 招标 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服务期限 及时间要求 : 自工程开工准备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满足工程的实际进度要求,并同步提供检测试验报告,不影响工程进度。检测单位在 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进场检测 , 并在检测作业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时间 提供 检测报告 。
3、 质量要 求:出具的试验检测数据能够准确、及时、真实地反映工程实体质量,确保材料、施工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质量标准。
4、检测依据: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和行业规定。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 本次 招标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 资质 :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和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
若部分检测内容中标人无检测资质的,由中标人自行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外委项目收费仍需按中标折扣价计算。
3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与本工程检测相关资 格 证书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含乡镇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为投标人自有职工 [提供项目负责人 和 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以及 投标 人(或其分公司) 所 属 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 人(或其分公司)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
4 、 根据 DGJ32/J21-2009《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第3.0.13要求,南通市通州区外的检测单位需在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提供备案证明。
5 、其他条件:
(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 款 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未尽事宜详见评标办法。
五、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获取 招标文件及投标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方式: 投标人 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 投标人→ , 插入 CA锁,输入CA锁密码,在项目响应方→国企采购→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下载操作。
(如根据上述操作无法查看项目信息,请在 信息管理→主体类型修改中勾选投标人
和供应商选项后添加保存,点击右上角【关闭】按钮退出重新登录即可)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 202 4 年 4 月 7 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形式,不需要投标人到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贰 万元整,本项目 投标时投标人可以 免 缴 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八、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 人名称: 南通金沙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通州区金霞路 555号江海圆融汇1#5层
联系 人:葛女士
电话 : 0513-86510181
名称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 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联系人: 周工、吕工
电话 : 周工( 15162871549)、吕工(18550663166)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十、 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参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国企 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需要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
入主体库(原诚信库)。
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入库,凡参与南通市通州区国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数字CA证书申领流程》。
1、已注册成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需要做如下工作:
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主体登陆的项目响应方业务系统,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投标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首次来南通市未注册办理成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需要做如下工作:首先需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在主体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投标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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