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扬州市综合防灾机动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YZSFJSZ2024020003 | 项目名称 | 扬州市综合防灾机动中心项目 |
标段编号 | YZSFJSZ2024020003001 | 标段名称 | 扬州市综合防灾机动中心项目一期、二期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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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3月5日 |
工程类型 | 其它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扬州市综合防灾机动中心项目一期、二期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综合防灾机动中心项目一期、二期建设工程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3)242号、扬行审投资发〔2023)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州市综合防灾机动中心项目一期、二期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选择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运河南路与京杭运河大桥交叉口东北角。 2.1.2建设规模: 规划用地面积约25276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13800平方米,二期总建筑面积12600平方米。 2.1.3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8958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805万元 2.1.5咨询服务期限:约1095日历天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扬州市综合防灾机动中心项目一期、二期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总平面规划)、工程监理(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建设期、质量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前期手续协助办理,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及结算移交阶段的项目组织协调管理,设计优化、投资、进度、质量、安全、信息、合同管理控制以及对外关系协调、专项验收办理、综合验收办理、不动产权证办理)、造价咨询(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程勘察、招标代理、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含试桩、工程桩)、沉降观测、基坑监测、交评、对周边环境安评、水土保持(含报告书、现场监测及验收)、消防检测、防雷检测、能效测评、多测合一(包含放线、中间测绘、规划竣工测绘、房产实测、土地测绘、人防测绘)、土地土壤污染调查、能耗监测、市政管道竣工测绘及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 8 号、扬建管(2020)1号文件规定。 3)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 注:专业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担任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时,岗位证书中的注册执业类别应与监理工程所属类别一致;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学历专业不需要满足必备专业的要求;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必备专业认定均以学历专业为准。 (2)监理员人数要求:2人。 3.5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6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8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2月 27 日至2024年3月 5 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响应方获取。 6.3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3月11日14时30分。 7.2 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3月11日14时30分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逾期递交到电子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备注 9.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9.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9.3 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制作、上传,资格审查合格后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9.4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 9.5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 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扬路12号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东北路5号14幢601室 邮编:225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杜科长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52568565 电话:1990514605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513613353@qq.com 2024 年2月 27日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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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 [0] 扬州市综合防灾机动中心项目一期、二期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综合防灾机动中心项目一期、二期建设工程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3)242号、扬行审投资发〔2023)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州市综合防灾机动中心项目一期、二期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选择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运河南路与京杭运河大桥交叉口东北角。 2.1.2建设规模: 规划用地面积约25276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13800平方米,二期总建筑面积12600平方米。 2.1.3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8958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805万元 2.1.5咨询服务期限:约1095日历天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扬州市综合防灾机动中心项目一期、二期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总平面规划)、工程监理(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建设期、质量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前期手续协助办理,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及结算移交阶段的项目组织协调管理,设计优化、投资、进度、质量、安全、信息、合同管理控制以及对外关系协调、专项验收办理、综合验收办理、不动产权证办理)、造价咨询(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程勘察、招标代理、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含试桩、工程桩)、沉降观测、基坑监测、交评、对周边环境安评、水土保持(含报告书、现场监测及验收)、消防检测、防雷检测、能效测评、多测合一(包含放线、中间测绘、规划竣工测绘、房产实测、土地测绘、人防测绘)、土地土壤污染调查、能耗监测、市政管道竣工测绘及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 8 号、扬建管(2020)1号文件规定。 3)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 注:专业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担任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时,岗位证书中的注册执业类别应与监理工程所属类别一致;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学历专业不需要满足必备专业的要求;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必备专业认定均以学历专业为准。 (2)监理员人数要求:2人。 3.5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6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8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2月 27 日至2024年3月 5 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响应方获取。 6.3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3月11日14时30分。 7.2 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3月11日14时30分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逾期递交到电子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备注 9.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9.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9.3 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制作、上传,资格审查合格后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9.4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 9.5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 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扬路12号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东北路5号14幢601室 邮编:225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杜科长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52568565 电话:1990514605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513613353@qq.com 2024 年2月 27日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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