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南沱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焦炭一体化项目接入南方电网(清溪站)运行并具备在清溪站事故状态应急接入平原站功能。其线路从焦炭一体化项目升压站采用电缆出线后向西南走线穿过4回国网220kV线路后采用架空走线至平原站外,于平原站外采用电缆走线穿过原110kV石平双回线、110kV-平清双回线后改用架空沿原220kV清平线走至清溪站外110kV铝厂双回线N3塔,再利用110kV铝厂双回线清溪站-N3段线路(更换导线)接入清溪站。路全长约2×8.07km,其中电缆部分长约2×0.65km新建架空部分长约2×7.2km,改造部分长约2×0.22km,新建塔基23基。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963万元(含税)。
2.4 招标范围:
2.4.1变电部分
清溪站:更换110kV出线间隔 软母线,更换清溪站110kV线路测控装置2套,更换清溪站110kV线路保护装置2套,更换清溪站110kV线路PT6台。完成相关调试并接入清溪站后台监控、五防及调度系统;新建220kV清溪站站内电缆排管72.5米,新建直埋电缆通道(1.0米宽X1.5米深)43米;新建直接接地箱2只,保护接地箱2只。
新建220kV座式避雷器12只,新建ZB-YJLW03-Z 127/220kV 1×1600mm2 730米。
平原站:新增220kV平原站110kV架空线出线GIS间隔2个,新增扩建间隔的保护装置2套、测控装置2套,新增110kV线路电容式电压互感器6台,新增110kV避雷器6只,完成相关调试并接入平原站后台监控、五防及调度系统。
2.4.2线路部分
平原站-焦炭站段
平原站通过架空方式至架设T3,由架空变为电缆下地,采用电缆方式至焦炭变。新建T3终端塔-焦炭站电缆通道路径长度683.6米,架空线路长约2×0.63km。导线采用2×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电缆截面采用1200mm2。
平原站-清溪站段
平原站通过焦炭已建T1#塔电缆下地,通过电缆沟和排管敷设至N1,由电缆变为架空,通过架空方式至焦炭变。新建T1终端塔-N1终端塔电缆通道路径长度131.5米,架空线路长约2×6.08km。导线采用2×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电缆截面采用1200mm2。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焦炭一体化项目110kV送出工程施工图》。
2.4.3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的所有安装工程费、拆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乙供材料费、工程保险费、转运费、林地占用费、永久占地及青苗赔偿费、光缆熔接、线路参数测试(平原站-焦炭站、清溪站-焦炭站分别测试)、桩基检测、试验费、调试费、校验等相关费用,甲方只负责提供甲供材料(详见焦炭一体化项目110kV送出工程甲供材料表),部分甲供材料需由乙方自行从甲方李渡仓库或指定地点领取,工程剩余物资及拆除物资由乙方统一回收至甲方李渡仓库。
2.5 工期要求:(1)变电部分平原站及线路部分平原站-焦炭站段2024年4月15日前验收合格,并具备带电条件;(2)其余部分2024年6月30日前验收合格,并具备带电条件。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鹤凤大道19号品鉴硅谷园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
联系人: | 蒋聪、胡煜、焦登元 | 联系人: | 李桂林、李显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jiangherunze_hb@126.com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658270107 | 联系电话: | 1888384452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文章推荐:
葛洲坝一公司北京顺义新城总承包项目基坑支护、桩基及降水工程专业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