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沿江高铁保障房项目桩基检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江宁区潭园西路12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5-NJRD-C2022-0003
项目名称:南沿江高铁保障房项目桩基检测
采购项目预算: 9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7.820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南沿江高铁安置房项目桩基检测,详见采购文件
工期:50日历天,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工期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企业无须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联合投标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3)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2.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2)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必须含有桩基检测的相关内容);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提供采购公告前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截屏保存装订投标文件里。 5.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5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为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潭园西路121号)。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资料:(1)采购文件报名表(2)投标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授权委托书(4)法人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上述复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潭园西路121号开标室
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年11月4日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潭园西路121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看,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和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南京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潭园西路121号
联系方式:189516483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秦工
电 话:1895164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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