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铁科院(深圳)检测工程有限公司现就坪山公安分局第三代指挥中心大楼建设项目、沙湾二水厂二期扩建(含深度处理)工程水平静载外委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询价控制价:9.20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与规模 |
坪山公安分局第三代指挥中心大楼建设项目、沙湾二水厂二期扩建(含深度处理)工程水平静载外委项目 | 坪山公安分局第三代指挥中心大楼建设项目位于马峦街道比亚迪路与新景路交汇处东北侧,总用地面积21279.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949.86平方米;2、沙湾二水厂二期扩建(含深度处理)工程位于罗湖区沙湾路215号现状沙湾二水厂东南侧,总占地面积88023.69平方米,标高在27.8m~78.0m之间。服务内容为两个项目内的水平静载试验检测,按照规范及设计要求,结合项目业主、总包方、监理方现场管理规定在场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资质要求、业绩:
(1)资质要求: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参数需具有水平静载检测);
(2)2020年9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桩基水平静载项目;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人员要求:
岗位设置 | 人数 | 任职资格及业绩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拥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具有2020年9月以来桩基水平静载检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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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技术人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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