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通河分公司铁科高速凤阳至方正段TF1标段A3工区(二分部)2025年检测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通河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通河分公司铁科高速凤阳至方正段TF1标段A3工区(二分部)2025年检测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为铁科高速凤阳至方正段TF1标段A3工区提供桩基检测服务。
2.3采购范围及合同包划分:桩基检测,共划分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合同包 | 名称 | 检测方法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根) | 询比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备注 |
A1 | 桩基 | 超声波法 | 450 | 根 | 900 | 440,000 | 透射法:检测灌注桩中声测管之间混凝土的均匀性和桩身缺陷及位置,评判桩身完整性类别;折射法:检测灌注桩钻芯孔周围混凝土的均匀性和桩身缺陷及位置,辅助评判桩身完整性类别 |
桩基 | 低应变反射波法 | 50 | 根 | 700 | 检测桩身缺陷及位置,评判桩身完整性类别 | ||
注:①总报价不得超过询比最高限价,且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合同执行期间结算金额以实际数量为准。 |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具体以采购人要求时间为准)。
2.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6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检测鉴定服务能力。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或桥梁隧道工程),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2人;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或桥梁隧道工程)。
注:①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路桥、桥梁、桥隧、隧道、道路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土木工程(路桥方向)等。
②须提供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团队人员姓名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日期在2024年12月0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4.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4.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即裁判日期在2022年06月01日~查询日期,【注: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4供应商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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