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NO.2023G7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材料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形式报价,最高限价费率为《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及合同附件《材料检测113号文件以外项目收费标准》规定的50%,投标费率高于最高限价费率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NO.2023G7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材料检测依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所发苏价服(2001)113号文件附件所列范围内涉及到的检测项目及建设施工过程中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所涉及的所有检测项目(含投标人自身不具备检测能力,需委托其他具备检测能力的机构检测的项目),包含但不限于:1.常规材料检测:砼、砂浆、钢筋、砂石、防水材料等;2.主体结构现场检测:现场强度检测、结构性能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等;3、专项工程检测:幕墙检测、装饰材料检测、门窗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建筑保温节能检测、挂网喷浆混凝土检测等;4.其他功能性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消防设施检测、空调系统工况检测等相关检测(不含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检测报告满足质监部门验收要求。
服务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质量要求:按照《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最新规范要求执行并出具符合质量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等级及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0月-2025年3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若属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相关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5)企业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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