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桩基检测劳务分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PT-202503-02
项目名称: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桩基检测劳务分包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本项目无具体采购预算,按实结算。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采购数量 |
A |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含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劳务分包服务 | 两年 | 4家 |
B | 平板载荷试验劳务分包服务 | 两年 | 3家 |
C | 钻芯法(含超前钻、重型触探、标准贯入度、十字板试验 )检测劳务分包服务 | 两年 | 5家 |
D | 高应变法检测劳务分包服务(5吨以上锤及配套) | 3家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包A、B、C、D):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重大检测事故;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股东的。(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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