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4】15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工程北起东苑立交,沿现状甬台温高速两侧布设,南至鄞州大道,道路全长约6.4公里。其中启动段位于鄞州区,与甬台温高速共通道,东侧主线桩号SJDDNYEK5+788~SJDDNYEK6+126,西侧主线桩号SJDDNYWK5+778~SJDDNYWK6+121,衔接鄞州大道快速路。
招标控制价:855920元。
招标范围: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启动段桩基检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说明及要求。
服务期:现场检测时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完成现场检测后20日历天内提供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下列资质: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或地基基础检测专项资质,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7日9:00时至2025年2月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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