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2024-0441
江心洲污水收集系统二通道建设工程(兴隆大街至夹江段) 基坑监测及桩基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江心洲污水收集系统二通道建设工程(兴隆大街至夹江段) 基坑监测及桩基检测
1.2招标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2.1招标范围:桩基检测、基坑监测
2.2最高投标限价(元):2982992.4
2.3服务期限:360天
2.4服务地点:南京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b、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600万元,至少两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30万元的桩基检测或基坑监测业绩。须提供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证明业绩材料的相关合同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1年年1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半年(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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