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甲方):驻马店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河南秉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404-411702-04-01-155772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汇鑫公司商住小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项目
1.2 项目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路与学院路交叉口西北侧。
1.3 服务内容: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氡检测、桩基检测以及沉降观测、基坑监测内容。
2.合同金额及负责人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肆万捌仟元整(¥1248000.00元)。
项目负责人:李春红(证书编号:B16180900046)
3.检测项目内容
3.1本项目检测、监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氡检测、桩基检测以及沉降观测、基坑监测内容。
4.技术资料
4.1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4.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5.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6.合同履行期限
6.1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项目开始至项目结束。
6.2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的 / %作为履约保证金:¥ / ,人民币大写 / 。履约保证金以合同开户银行出具保函的形式缴纳(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7.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8.服务周期及地点
8.1 服务周期:自项目开始至项目结束。
8.2 服务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路与学院路交叉口西北侧。
9.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达到预售条件并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主体封顶并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提交该项目所有检测报告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乙方指定统一收款账户:
单位名称:河南秉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11700MA46QGMQ8L地址:驻马店市中原大道与板桥路交叉口恒兴仓储物流园5号楼124-128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金山支行
账号:1715016209100078187行号:102511001623
10.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且甲方每次支付检测费用前由乙方统一出具正式发票。
11.检测标准
双方约定的检测标准:
以设计图纸及国家检测标准为准(若有地方标准则以地方标准为准)。
12.检测费用的核算
检测费用的核算:本合同以含税单价包干形式结算,具体内容如下:
1、见证取样常规材料、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及建筑节能检测单价:3.50元/㎡,建筑面积146979㎡,小计514426.00元(另沉降观测单价10000.00元/栋,暂定25栋,小计250000.00元);
2、室内环境检测单价:1.00元/㎡,建筑面积146979㎡,小计146979.00元;
3、土壤氡检测单价:1.00元/㎡,建筑面积146979㎡,小计146979.00元;
4、桩基检测单价: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8000.00元/根,共计6根,小计48000.00元;
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8000.00元/点,共计6点,小计48000.00元;
低应变反射波法: 0.00元/根,共计 / 根,小计0.00元;
5、基坑监测包干价93616.00元;
1+2+3+4+5即本项目合同总金额¥124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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